2021/12/07 10:08 [系辦行政公告]函發110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,請查照週知。

主旨:函發110學年度第2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,請查照週知。

說明:

一、110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自111/04/12(二)~111/04/26(二)止。

二、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網址: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 或由 本校首頁/學雜分費專區/繳費平台/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登入。

三、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

1.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

2.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

3.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

4.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。

四、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、所承認之必、選修學分時,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;惟須由主修系、所會文出納組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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